自然崇拜的各种形式做为一种民俗,随着历史的发展,有的消失了,有的发生了变化,有的被保存了下来。 山西各地农村至今还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自然崇拜的阴影。农民们信仰与崇拜的对象可以说是漫无边际,应有尽有,涉及到万事万物。不仅自然力和自然物如天、土、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虹经常被作为崇拜的对象 ,而且 ,山川、河流、火、石头、各种动物、植物甚至死人的“灵骨”,遗物也都受到崇拜。 在山西农村,人们在众多的动物崇拜之中,对于狐狸和蛇具有特殊的兴趣。 在我们所见过的动物当中,没有什么动物比起狐狸与蛇更有神秘色彩了。狐狸与蛇的形体,活动特点及与人的关系,使人们对于它们总是充满着恐惧,莫测和神秘的感觉。 过去,狐狸在农村的山区大多住在枯藤老树昏鸦的墓坑当中,往往在夜色的掩盖下和鬼火的闪烁中,神出鬼没,来去无踪,它在奔跑和活动时几乎不发出任何声音,也不伤人。因而人们就把它与无形无声的魂、精灵等连在一起,对狐狸多有传说。 在民间俗传中 ,特别是认为千年得道的老狐狸能赋予人的福祸 。所以,人们常把狐狸称作狐仙,胡仙,胡大仙,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从不伤害它,见到狐狸认为是某种征兆,或喜或灾。如果狐狸跑到家中,全家人奉若神明,让其自由活动,有些人还立即双手合十做敬奉状。 人们认为,得道狐仙通灵知世,能为人消灾治病,信奉者极多,过去在很多村庄中都有专为狐狸所立的庙。一般称作狐仙庙 、大仙堂 ,与山神、土地神同时祭把,也有把狐仙神位附在各大庙之神,一
般不塑其像,立一木制牌位,上书胡仙,胡大爷之类。 在清代,县衙门内的金库,粮仓等地一般都供奉胡仙,以为守卫神,可以驱鬼防盗。民间的巫婆神汉大多把狐狸奉之为神,为人治病,有赖于神仙。信者都说,狐仙常常扮成老翁,老太太,或者美女及美少年,游戏人间,凡遣犯者必遭报应。所以民间庙中如塑狐仙之人形时,都着清代服饰。这种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有的村庄各家户都信奉狐仙,以求保佑,特别是家中有人患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者,哭笑无常,是所谓邪病者,更需供奉狐仙以求保佑。 据说狐仙生命力极强,所以有许多家庭为子女一人供奉一个狐仙,俗称之为本命狐仙 ,在小孩初生时就供上 ,生男则供女孤仙,生女供男狐仙,男女婚嫁之后,把所供狐仙改为男女双座,人死后,一般把狐仙神位焚烧掉或装在棺材内一起下葬。 狐仙主命,主消灾治病,如有人求之而灵验,则一定要到庙中挂红悬额,还愿于狐仙。也有些地方供奉黄鼠狼,恭称之为黄仙,黄大仙。 当然,由于受《 聊斋志异 》的影响,也由于狐狸的伶俐聪明,通人性,民间也常使它人格化。一些年轻貌美、伶俐富有诱惑力的女子也常被人称为“狐狸精”。而其中的褒贬也就因人而异了。 与狐狸一样,蛇也是颇具神秘意义的。 蛇,来去无踪,水陆两栖,具有很大的毒性。它这些特征不能不使人感到它是具有某种神秘力量的。 而且,蛇不仅是十二属柏之一,从形体上看,蛇与龙极为相似。这种相通性使它更具威力。因此,人们都认为蛇具有灵性,是某种精灵。它的意志就是仙家、神鬼的意志,山西民间尊之为“ 山神”,或称神蛇 、小龙、神虫,而不得直呼其名。假如冒犯了它们,会影响家庭的兴衰吉凶。 晋南一带认为蛇是仙,相信他会福佑人间的,见了它,大吉大利,至福至利,见了它一般要恭敬相送,或用泥土盖住,或放到庙堂之中。在清明和春节蒸的供献上都盘有蛇像,口中含有红枣,供在祖坟或财禅、灶王爷之上,祈祷多福、多寿,多子。黄色的蛇被认为是最吉利的,身上有红点的蛇则为凶神蛇。但不管什么样的蛇
都禁忌打杀。 吕梁一带,蛇一直被认为是财神,碰到蛇就意味着要发财。而很多地方还认为蛇就是太岁,如果盖房子挖土挖出了蛇,要把它赶紧放进酒中,目的是要让太岁醉了,不至于动怒耍威风。因此,蛇和狐狸在人们心目中就成了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