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佛教中,出家佛教徒和在家佛教徒在外表上,除比丘要剃除须发外,在衣服上也有所分别。比丘应蓄的衣服,根据佛教原始的规定,只有三衣,总名为袈裟。其中一件是五衣,是由五条布缝缀而成的衬衣;一件是七衣,是由七条布缝缀成的上衣(平时穿着的);一件是祖衣,是由九条以至二十五条布缝缀成的大衣(遇有礼仪或出外时着穿的)。每一条布又要由一长一短(五衣)、二长一短(七衣)或三长一短(大衣)的布块所合成。这种式样叫做田相,言其如同田地畦陇的形状,表示僧众可为众生的福田。但在中国寒冷地带,只穿三衣是不够的,如是在袈裟以下穿着圆领方袍的俗服。其后时代变迁,俗人的衣服改变了式样,而僧人始终保持原样;如是圆领方袍便成为僧服的特型了。在家佛教徒在平时只穿着俗服,在拜佛时可以穿着五条布缝缀成的缦衣,言其通缦无有田相。所以缦衣的每条不许用一长一短合成。沙弥和沙弥尼也只许穿着缦衣而不许穿着割截成的袈裟。
佛教徒中比丘、比丘尼是独身修道的,必须清心寡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佛教制定受比丘戒之前要有许多质问,凡是不合条件的人,是不允许受比丘戒的。例如:父母未曾允许,身有负债,身有痼疾或精神病,现任官吏及曾为比丘而违犯四根本戒等等,凡有十三难、十六遮。至于受比丘戒以后,又厌倦出家的清苦生活,愿意还俗,却是极其容易的,只要对任何一人声明,自己愿意舍戒,便可以放弃比丘身分,改变独身的生活。如若不舍戒,不放弃比丘身分,却私自违反戒条,这叫作破戒,是不允许的。其他比丘可以检举,经过僧侣集会评判,要受到一定的惩罚。受五戒的在家居士也可以根据自愿,随时对任何一人声明,放弃优婆塞、优婆夷身分。唯有菩萨戒是只有受戒,或者破戒,而没有舍戒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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