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1918年生于浙江省乐清县黄华镇殿后村,生平致力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著述颇丰,流传甚广。晚年定居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庙港,独资成立吴江太湖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下称“文化公司”),以及吴江太湖大学堂教育培训中心(下称“太湖大学堂”)和吴江太湖国际实验学校(下称“实验学校”),影响巨大。
南怀瑾一生有过两次婚姻,生有四男两女。其和生活在大陆的原配夫人王翠凤生有两子,分别是长子南宋钏、次子南小舜。1949年春,南怀瑾去台湾,后与杨晓薇相识结婚,生育两男两女,即长女南可孟、次女南圣茵和三子南一鹏、幼子南国熙。
南怀瑾对子女的教育培养十分严格,他的6个子女成年后都独立生活,从不依赖父亲的声望或帮助谋取非分利益。但这种教育方式并不妨碍父子之间的亲情,南怀瑾常用诗词家书来传达自己对家人的思念,其子女也经常拜见父亲。尤其在南怀瑾晚年,子女逢年过节都会按照中国传统的礼教,不远千里来向父亲磕头问安。子女们严格遵从父训,平时很少过问父亲的公事,以至于南怀瑾觉得自己对家人过于严苛,深感内疚,辞世前多次面对儿子南小舜、南国熙说:“我对不起你们!”
南怀瑾虽然没让子女跟随在自己身边,但他德高望重,热情好客,身边追随者如云。20世纪80年代,南怀瑾在台北传道讲经时,权倾一时的蒋经国亲信王升、“总统府”秘书长马纪壮、陆军司令彭孟缉、上将刘安祺、中将萧政之、中央大学校长余传韬,以及许多政商名流都追随在他身边。李素美和李传洪姐弟就是在这个时期认识了南怀瑾。
现为台北市私立薇阁中小学董事长、财团法人薇阁文教公益基金会董事长李传洪,家境富有,念中学时就拜读过南怀瑾的《楞严大义今释》,以为是明清时代的人所著。30多岁时,朋友郑淑敏第一次带他去见南怀瑾,李传洪还声明自己一不学佛,二不打坐。不久,他就忘记了自己的“声明”,开始追随南怀瑾。后来,他又介绍病体在身的姐姐李素美跟随南怀瑾学习,李素美同样得到很大收益。从1982年拜师追随南怀瑾,一直到南怀瑾离世,李家姐弟是南怀瑾发展文化事业的主要支持者之一。2012年10月,李传洪接受《今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我不懂发心,也不懂愿力,祗想做好老师的马前卒。”
南家和李家的情缘本应好好珍惜,为何在南怀瑾辞世不久,两家就对簿公堂?
据2014年7月《华夏时报》报导:2012年10月4日,即南怀瑾逝世后第5天晚上,南怀瑾家属、学生及太湖大学堂工作人员在大学堂主楼一楼召开会议,李素美主动发言说:“老师(南怀瑾)的著作版权、版税的问题,于理于法都是属于南家的子孙。”
第二天(10月5日)下午,南小舜、南一鹏、南国熙、李素美、郭姮妟5人再次进行会谈,约定对南怀瑾的遗产进行清点分工和造册,并形成《会议纪要》,由5人签字认可,同时约请南怀瑾的两位弟子李慈雄和牟炼一同参加,作为见证人。
《会议纪要》内容如下:
一、大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从法定。
二、书、字画等老师的私人物品(包括笔、图章等),请谢锦烊、欧阳哲主负责清点清单造册,一个月之内为目标,能早尽快,立即开展。
三、衣物等老师的私人物品,请永会师、宏忍师主负责清点清单造册,一个月之内为目标,能早尽快,立即开展。
四、老师的有形、无形资产部分请Sami在一个月内提供书面材料(例如版权权属等文件、合同等)。
五、李素美、Sami委托律师,南师家属委托律师协同依法执行。
签字确认上述五项决议:郭姮妟、南一鹏、南国熙、李素美、南小舜
见证人:李慈雄、牟炼
■ 南家、李家签署的处理南怀瑾遗产的会议纪要。
有了这个良好的开端,南家子女向世界袒露了自己的胸襟。
2012年11月2日和4日,南家子女分别在台湾《中国时报》和浙江《温州日报》发表《关于南怀瑾先生遗产处置声明书》,表示将属于子女们的权益全部捐献给拟成立的非盈利公益机构,暂名怀师文化基金会,将多方邀请南师学子及社会贤达参与管理,并由该机构继续弘扬南师之精神与教化,回馈国家社会。
意想不到,后来事情发生变化。
据南国熙介绍,2012年11月初,他联系李传洪、李素美根据10月5日约定,11月6日下午到太湖大学堂继续商谈处置南怀瑾遗产事宜。11月5日晚6时54分,郭姮妟给他发了一份电邮,让他6日下午2时30分到台北她们母女委托的理律法律事务所开会商量。
2012年11月6日,南小舜、南国熙等南家子女按约去太湖大学堂清点遗物,却被拒之门外。打电话给李家人,一直没人接听。
遗产争端因此发生,后来演变成官司纠纷。
南小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一直试着与李家沟通,但没效果。我们子女没有一人想把父亲的遗产占为私有。老师是天下人的。即使继承了遗产,我们都会依照父亲的遗愿和理想,用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事业。现在李家把遗产占为己有,所以我们通过打官司维权,实在是出于无奈之举。”
巨额版税今何在
记者注意到,南家子女和李氏家族的官司纠纷,主要集中在南怀瑾的著作权收益,其间牵涉到老古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下称“老古文化”)的股权纠纷;太湖大学堂和实验学校的股权利益;南怀瑾私人物品及收藏的图书、字画、古董等三方面。
南怀瑾著作等身,走销市场。他自从1955年7月出版第一本着作《禅海蠡测》,到2012年9月辞世,共出版各种版本著述70多种,有的还被译成英、法、日、韩、意、葡等语言流通。据复旦大学出版社社长贺圣遂介绍,他们出版的各个版本的《论语别裁》,累计销售已超过100万册。
据老古出版社创始人古国治介绍, 1977年,南怀瑾为了出版自己的著述,同时也出版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图书,嘱他创办老古出版社,担任法定代表人。后南怀瑾将他创办老古出版社的债务还清,另外注册成立了台湾老古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根据当时台湾的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为13人,且半数以上必须是在台湾有居所的台湾居民。因此,南怀瑾指定了除他本人之外的12人代持股份,包括学生古国治、李淑君、儿子南一鹏,还有厨房做饭的阿姨余金对等。后来台湾修改公司法,将公司股东必须13人改为7人。此时南怀瑾已从美国移居香港,为调整股权方便,南怀瑾签署了若干空白格式股份转让通知书,以便台湾老古工作人员呈交股份变更文书,但南怀瑾一直是老古文化的所有人。
老古文化成立后,先后出版南怀瑾著述50多种,成为南怀瑾著述的主要出版机构。
■ 南怀瑾书写天下为公。
1990年,南怀瑾的著述开始在大陆出版。追随南怀瑾近半个世纪的老古出版社原总编辑刘雨虹受南怀瑾委托,到大陆与复旦大学出版社商谈出版事宜,最终授权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一书,并一炮走红,在大陆引发了“南怀瑾热”。此后,许多出版社争相出版南怀瑾著述。
1991年,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南怀瑾的《孟子旁通》等2本书,印数达5万多册;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金刚经说什么》等5本书,首印就是2万册;1994年,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禅海蠡测》和《禅话》等书,开机数是6万册;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南怀瑾演讲录》和《南怀瑾与彼得·圣吉》两书,一开印就是10万册。此外,还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等,都出版过南怀瑾的著述。
针对大陆图书市场的乱象,南怀瑾陆续进行清理。从1990年到2000年,南怀瑾本人和其代理人刘雨虹、王伟国陆续与复旦大学出版社签订了13本书的出版合同。2001年,因刘雨虹年届八十且身体抱恙,郭姮妟继而成为南怀瑾的著作权代理人。此后,郭姮妟以代理人身份与复旦大学出版社签订了11本书的出版合同,加上此前13本书的再版合同,复旦大学出版社一共获得南怀瑾24本书的出版权。
据2014年8月《华夏时报》报导,大概2003、2004年开始,南怀瑾就没有再授权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新书,后来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南怀瑾选集特别珍藏本》10卷,也是原来24本书的再版。南怀瑾去世后,复旦大学出版社把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5本书纳入选集,变成12卷29本。有关知情人透露,复旦出版这5本书没有获得南怀瑾继承人的授权。
虽然南怀瑾生前并未书面表示取消郭姮妟的代理权,也未将复旦大学出版社的24本书另行授权给其他出版社,但在2003年后,南怀瑾再没有让郭姮妟代表其签订新书的出版合同,他把新书全部授权给其他出版社,而且出版合同全部由自己亲自签署,事实上已终止了对郭姮妟的委托。
2007年,南怀瑾与上海人民出版社签订了5本新书的出版合同;2008年开始,南怀瑾与东方出版社(系人民出版社副牌)展开长期合作,生前先后与其签订了12本书的出版合同,包括《小言黄帝内经与生命科学》《禅与生命的认知》《老子他说(续集)》等。目前,大陆市场上的南怀瑾著述主要集中在东方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而且这3家出版的图书互不重合。
南家子女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因著作权纠纷对簿公堂时,李氏家族出示了几份证明:一是南怀瑾于2001年1月31日签署授权郭姮妟代理大陆著作权事宜的《委托书》;二是郭姮妟于2001年6月8日签署的《使用许可证书》,其中有“南怀瑾作品在中国境内权限专属台湾老古”等条款;三是2004年9月9日,南怀瑾按每股1万元新台币价格,将所持的50股老古文化股权转让给郭姮妟。而在2004年9月21日由郭姮妟担任主席主持的老古文化临时会议记录里,变成南怀瑾所持的80股中的73股股权转让给郭姮妟,成为祗持有7股的小股东,连董事都不是。依郭姮妟之说,早在十数年前,南怀瑾就把已出版和未出版的著作权益转给她。
目前,南家子女和代理律师对李氏家族提供的这些证明真实性都有质疑,要求对方提供原件进行鉴定。
据上海友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南小舜的代理律师邬铁军介绍:诉讼中,南小舜提出《赠与书》是伪证,理由是南怀瑾对重大事情处理均是本人手写,而不是在打印文字上签字,怀疑郭姮妟将南怀瑾签字的空白纸张上套印了赠与的文字。经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初步认定签字为南怀瑾本人签字,但对签字形成时间,包括打印文字形成时间无法做出判断。
法院又进一步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中心,依照其国家专利的方法,对签字形成时间和打印文字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但老古文化和复旦大学出版社均拒绝对打印文字包括南怀瑾的私人印章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此外,复旦大学出版社和老古文化均无法解释,既然南怀瑾已于2004年把所有已经出版和未经出版的著作权赠与老古文化,为什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至2008年,继续将稿费直接支付给南怀瑾个人?而且在2004年之后,南怀瑾授权上海人民出版社、东方出版社出版其著作时,郭姮妟均在场而一直没有提出异议?其他出版社出版南怀瑾的著作,稿费均直接支付给南怀瑾个人,郭姮妟也没有提出异议?
2012年7月,南怀瑾曾起诉海南出版社、地震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和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他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它们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刊登致歉声明。诉讼获胜后,南怀瑾将获得赔偿款全部捐赠给北京桂馨基金会,用来奖励优秀乡村教师。足见南怀瑾不愿让人利用他来谋取私利,而是引人为善,希望大家多做公益。
那么,南怀瑾留下的著作权益究竟有多少?现在何处?
据南国熙介绍,2012年11月,南怀瑾6个子女统一委托南国熙为代表,办理所有与遗产继承相关的事项。此后,南国熙以南怀瑾全体继承人和南怀瑾文教基金会的名义,分别给上述3家出版社发送函件,要求了解南怀瑾著作的出版合同、版税情况,并希望沟通和完善继承人授权等事。结果,东方出版社提供了合同并且依法和继承人续签合同;上海人民出版社最终也提供了合同复印件;唯独复旦大学出版社不肯告诉南怀瑾家人合同情况,让南家子女去找郭姮妟和老古文化。因此,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权益官司。
记者注意到南家子女提供的复旦大学出版社和老古文化签订的《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等有关资料,其中明确2009年前,复旦大学出版社按定价码洋的10%(税后)支付版税;2009年后按14%(税后)支付版税。2014年9月,南小舜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复旦大学出版社侵权的文书中提及,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曾向南怀瑾支付再版版税,2009年至2012年南怀瑾去世均未支付给南怀瑾,参照2008年标准,至少应支付570万元版税;另外,还应支付出版《南怀瑾选集》版税419.1138万元。两项合计近千万元。
复旦大学出版社这笔巨额版税究竟支付给了谁?这不仅仅是南家子女所关注的。
太湖大学堂的前生今世
1988年初,南怀瑾从美国移居香港,积极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和祖国大陆的经济建设操劳奔波,是海峡两岸达成“九二共识”的重要推手,中国第一条中外合资建设的金温铁路的倡导者和建设者。但他的心志还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1997年12月,金温铁路建成时,南怀瑾曾赋诗言志:“铁路已铺成,心忧意未平。世间须大道,何祗羡车行。”诗句表明他的心境,那就是世间须有大道,这大道不祗是可以行车,而是一条可以通往人心的大道,是一条用文化、用道德发现修筑的大道。
1998年6月,金温铁路正式通车后,南怀瑾回归大陆传道讲学的心思更为迫切,曾委托弟子在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寻找建设传承中华文化的场所。关于南怀瑾最终选址庙港的过程,有这样一个故事。
■ 太湖大学堂
1999年11月18日,南怀瑾应朋友之邀顺道到吴江看看。路上,朋友通知时任吴江市委书记汝留根,告知有5分钟的时间见面。汝留根书记听后连忙邀请他们去市委。朋友说:“不行,我找不到路。”于是双方商定在吴江宾馆见面。
前后不到一小时,当南怀瑾走下汽车时,吴江宾馆前的甬道上已经铺上了长长的红地毯,两边摆满了鲜花,报社、电视台的记者都已赶到,市委书记汝留根率领四套班子领导已在此恭候。南怀瑾被吴江市领导的诚意所感动,最后选择在吴江市七都镇庙港兴建太湖大学堂。
据汝留根回忆,当时他对南怀瑾了解并不多,但认定南怀瑾是个“宝”,是吴江招商引资的旗帜,在当地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还是大方表态,南怀瑾要多少给多少。政府确定给南怀瑾的地价是每亩3.5万元,政府每亩还贴补5000元,实际每亩祗有3万元,是个亏本价。为此,时任苏州市委书记陈德铭觉得太低,曾两次致电汝留根过问此事。
太湖三万六千顷,月在波心说向谁。2000年,83岁的南怀瑾拍板买下吴江市庙港的300亩滩涂地兴建太湖大学堂。
2001年3月20日,吴江市外经贸委批准设立外商独资东西精华农科(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农科”)。3月21日,吴江市工商局给苏州农科颁发了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为150万美元,南怀瑾为法人代表、董事长。
据当地政府介绍,当时政府拿出300亩农业综合用地指标给南怀瑾,先行投入282亩,剩余18亩已经付款的用地指标,后来南怀瑾决定捐献给七都镇政府筹建老太庙文化广场。之所以用农业综合用地指标,是因为该项用地上可以建设适当建筑物,便于很快完成南怀瑾讲学所需的第一期工程。当地政府还特批土地的用途“视作教育用地”,应征的税项缓征。
2000年上半年,南怀瑾与吴江市政府就购置土地兴办讲学场所的沟通谈判工作进展顺利,却因资金尚未落实而烦恼。曾长期追随南怀瑾并被南怀瑾称为“定国公”的陈定国听说后,称尹衍梁要出资400多万美元给予支持。当时南怀瑾基于多种原因并不愿意接受,经陈定国反复解释后才同意由尹衍梁先出资,目的是为了尽快开始太湖大学堂的建设。
2000年6月,尹衍梁请陈定国向南怀瑾索要汇款的账号,李素美、郭姮妟提供了一家Hong Kong Tech公司的账号。尹衍梁遂于2000年6月分批汇入430多万美金。陈定国于6月16日给南怀瑾打电话,听南怀瑾说汇款已全额收到,才放下心。
根据工商登记验资报告,最初从境外汇入苏州农科的资金祗有150万美金,到2005年10月,才从香港来旺公司陆续汇入美金300万元,达450万美元。自2008年起,苏州农科陆续增加注册资本,2011年增加到2450万美金。另据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相当于17991万元人民币的总投资,大约有7000万至12000万常年作为应收款项,出借给李氏家族经营其他企业。
太湖大学堂建设从动意、设计、建设到开课、维系,南怀瑾都是一马当先,担当在肩。第一期工程建设除了尹衍梁汇入432万美元,有账可查的还有斯米克董事长李慈雄投入人民币500万元。南怀瑾用自己的稿费,为大学堂购置了各种家具。2008年8月,太湖大学堂二期工程(七号楼、八号楼、五号楼)开始兴建,全部工程款约3000万人民币也是尹衍梁捐助的,所用瓷砖则是李慈雄捐助的。
在南怀瑾的筹划推动下,太湖大学堂经过6年建设拔地而起。2006年夏天,太湖大学堂一期工程正式启用,南怀瑾开始在大学堂讲课。当时,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向南怀瑾建言,持有土地使用权的苏州农科仅仅是一家经营范围为“从事农业科技发展”的外商独资公司,祗是为他讲学提供场所用地,为适应土地的农业性质而“曲线救国”的权宜之计。如果要在大陆长期从事合法的讲学,应成立一个可以从事教育事业的平台,以避免今后因无证照讲学招惹非议。
2006年8月,南怀瑾以个人名义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了吴江太湖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2007年初,在文化公司旗下创办了南怀瑾独资的“太湖大学堂教育培训中心”,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太湖大学堂”启用后,南怀瑾几乎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传播中华文化、衔接东西文化精华上,但他也十分担忧当下社会成年人因为没有传统文化功底(包括古文功底),很难承续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寄望从基础教育开始培养下几代人,因而想亲自创办一所小学,全方位做个教育实验,给社会作个参考。
2007年,经时任上海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张耀伟介绍,时任苏州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朱永新专程到太湖大学堂,与南怀瑾商量如何在当地举办一所南怀瑾理想中的实验学校。基于李氏家族与台湾薇阁学校的关系,南怀瑾一开始便让李素美、郭姮妟母女参与实验学校开办事宜。
2007年8月2日,吴江市教育局批准文化公司创办实验学校,性质为内资民办学校,学制以九年义务教育为主,兼顾三年学前教育,从2007年秋季开始招收学前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以后逐年发展至九年级。2007年8月28日,文化公司向吴江市民政局提交相关申请。9月13日,吴江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实验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不可否认,李素美、郭姮妟母女在参与兴办、管理太湖国际实验学校中付出了很多心血,李传洪也通过台湾薇阁学校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对此,南怀瑾在公开场合从来就不吝褒奖之词,“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室”,是南怀瑾常用的教化方法。但这个实验学校一开始就是以南怀瑾为中心,以南怀瑾为灵魂,是一个探索中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机构。
现在人们习惯于将苏州农科这块土地上的机构统称为“太湖大学堂”。其实从2001年苏州农科成立并获得土地开发权,到2006年太湖大学堂正式启用,再到2012年南怀瑾辞世,这块土地上的一切都是由南怀瑾做主。苏州农科、文化公司的成立,都是为南怀瑾在太湖大学堂讲学传道服务的。太湖大学堂是南怀瑾从事讲学活动的合法机构,也是位于苏州农科这块土地上的核心与灵魂机构,是南怀瑾个人独资创办,并亲任法人代表、董事长的文化教育机构,其实质是服务于并服从于南怀瑾讲学。事实上,除了服务于南怀瑾的文教事业,这些机构并未开展其他业务。南怀瑾辞世后,许多长期追随南怀瑾的弟子,以及实验学校的教师纷纷离开,就是一种人心选择。
2012年11月,南怀瑾辞世一个月后,李氏家族拒绝南家后人进入太湖大学堂清点父亲遗物。与此同时,太湖大学堂被列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但至今也没有获得合理利用,没有建立文物单位记录档案。李氏家族对外称其多年来“供养”南怀瑾,是太湖大学堂名号的拥有者。
2015年2月12日,郭姮妟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2007年9月4日,郭姮妟转款100万元到文化公司,文化公司收到后立即转到实验学校验资账户,遂利用其投入的100万元人民币开启实验学校的正常运营,是实验学校的实际出资人。2007年9月28日,南怀瑾签署《股份转让通知书》,约定南怀瑾将持有文化公司全部股权合计股款100万元转让给郭姮妟。2012年9月,七都镇政府建设老太庙文化广场时,南怀瑾决定捐款100万元,郭姮妟听从南怀瑾指示,个人筹资100万元以南怀瑾名义捐出,用以冲抵股权转让的100万元。为了减少影响,在股权转让文件签署后,双方并没有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现要求人民法院审判确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通知书》成立,并裁定其可以在南小舜拒绝配合的情况下直接报批股权转让。
让人感到不解的是,郭姮妟提供双方转让在江苏吴江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文化公司股份转让通知书,用的是向台湾教育部申请台商子弟学校之股权申请书。据钨铁军律师介绍,郭姮妟曾到法庭质证,声称该文书是从台湾“教育部”网站上下载后打印叫南怀瑾签字,而台湾“教育部”已经行文否认该部网站有此格式文本。而且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司法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文件的打印文字,一部分是复印的,另一部分是后打印的,而且后打印的文字有规避签字文字的布局。
记者同时也注意到,关于南怀瑾给七都镇政府建设老太庙文化广场的100万元捐款,南怀瑾生前特别助理、太湖大学堂秘书长马宏达2012年9月4日在七都老太庙文化广场奠基暨“七都孝贤”表彰仪式上的发言中也特别提到:“南怀瑾老先生和太湖大学堂的同学们,还为此捐出了共350万余元人民币。其中100万元,是南怀瑾老先生的稿费。他老人家说:‘这笔钱,是读书人心血换来的干净钱,虽然不多,但也希望为此地人民的福祉与文化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究竟孰是孰非?采写报导期间,我们曾联系郭姮妟,想听听她的说法。但她表示,目前诉讼中,不方便接受采访,等有正式的书面裁决判决后再接受采访。
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做好事
太湖大学堂建成后,南怀瑾将数十年私人藏书,以个人物品名义从海外运至太湖大学堂图书馆储存,其中包括全套台湾商务印书馆版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正统道藏精装版、线装版各一套,大藏经七种版本各一套,古今图书集成全套,以及其他中华文化典籍与西方文化典籍数万册。太湖大学堂的藏书中,很多都有他的批注字迹。南怀瑾曾说,这些书是他历经千辛万苦为中华民族保留的宝贝。
除此之外,南怀瑾在太湖大学堂还留下很多名人字画、古董文玩等个人物品,以及尚未整理出版的手稿、音频数据,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 斯人已去如果2012年10月5日南家与李家签署的《会议纪要》能很好执行,南家子女和李氏家族或许可以避免官司纠纷。南国熙说,由于李家迟迟不和南怀瑾家人根据这个决议纪要进行交接,且始终未将南怀瑾私人证件和图章交还给南怀瑾的家人,致使南怀瑾子女办理继承手续困难重重,不得不借助诉讼来解决。
“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经纶三大教,出入百家言。”这是世人对南怀瑾的一种敬仰。有人或许不解,南怀瑾聪慧过人,料事如神,而且做事素来仔细,每件事都会交代得清清楚楚,重要的事还会亲笔书写交代,为何不留遗嘱,妥善安置身后事务?
庄春江在《佛灭后的“大师”》中写道:
在最后的安居期中,佛陀生病了,患了严重的腹泻。尊者阿难随侍在侧,既担忧又惶恐,但想到佛陀还没对比丘们有任何的遗命,应当不会入灭,就宽心了不少。佛陀听了尊者阿难这样的表白,于是告诉尊者阿难说:“我对大家的教导,一向是毫无保留的,僧众还需要我指示什么呢?祗有自认为是僧众的领导者,才会留下遗命的。我已经老了,八十岁的年纪,就像一部中古车一样,祗有靠不断地维修,才能勉强维持,所以,大家是不能一直想依靠我,而是应当依靠自己;依靠法,因为除此以外,就没什么好依靠的了。怎样才是依靠自己;依靠法呢?那就是应当努力在自己的身体、感受、心念、想法上专注觉察,止息一切忧愁烦恼。我入灭后,能够这样修行的人,一定能够达到最高的成就,那就是我真正的弟子了。”
就这样,佛陀没有留下遗嘱。
不但佛陀不留遗嘱,没有指定接棒人,在中国历史上,孔子、老子等圣人也不曾留有遗嘱或指定接棒人。南怀瑾素来喜欢鼓励别人自觉发心做事,而很少命令式的,因为有自觉才有真成长,才是真教育。据说,南怀瑾在香港时,有一次曾对李素美等追随在身边的人讲:“假使我现在就走了,相信你们会处理好后事。”
■ 不忘父志,传承中华文化,南怀瑾幼子南国熙在讲课。
2012年,南怀瑾曾几次暗示或明示自己将要走了,其身边弟子曾替他考虑过遗嘱问题,但又不敢提醒他写遗嘱,因为感觉这事确实不好办。熟悉南怀瑾的人都知道,他数十年来秉持天下为公的精神,自始至终是为了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绝不考虑自己或任何人的私利。世上根本不可能再找到一个具有他这样才华和道德的人来接他的班。不留遗嘱,不指定接棒人,其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不难理解父亲天下为公的作风,发心捐给国家,回报社会,这就是他留给子女们的发心与功德的考虑,是他作为大师与众不同的智慧选择。
1990年,南怀瑾家乡乐清市翁垟镇桥头村的村民叶邦仁、干奶等人给南怀瑾写信,希望他能够为家乡修建一个老年宫,供当地老年人休闲娱乐。南怀瑾回了一封十分有趣的信,信中写道:
“你们要修一个老年宫,我很赞成,但不如修一个‘老幼安乐宫’。老年人替中年人照顾教导儿童,儿童学会侍奉老年人,这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好榜样,也更合理,你们说对不对?再说:你们要修养老宫,却找我这个飘零在外的老小孩,未免太苛求了。我如见到干奶,应该罚他喝两杯,打他三拳,可以吗?一笑!应当哈哈大笑。”
后来,南怀瑾欣然答应他们的要求,出资512万元买下了老宅周边的废屋,扩大面积,修建成“乐清老幼文康活动中心”,并把它捐给了当地政府,成为开放式的学习休闲场所,供乡亲们娱乐。同时,他还手书《乐清老幼文康活动中心赠言》一文立碑于此。赠言写道:
我生于此地长于此地而十七年后,即离乡别土。情如昔贤所云: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书万卷,神交古人。旋经代嬗变五六十年后,父罹世变,未得藻雪,老母百龄,无疾辞世,虽欲归养而不可得,故有此筑。即以仰事父母之心转而以养世间父母,且兼以蓄后代子孙。等身著作还天地,拱手园林让后贤,以此而报生于此土长于此土之德,而无余无负。从今以后,成败兴废,皆非所计,或嘱有言,则曰:人如无贪,天下太平,人如无嗔,天下安宁!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做好事。
岁次乙亥冬月中旬即一九九六年一月上旬
南怀瑾书
时年七十八
南怀瑾的赠言向人们讲述了自己的游学经历和恋乡深情,文字中虽然也透露出一些无奈和遗憾,但还是记录了南怀瑾祗为家乡谋福祉,不为自己立威名,把等身著作还天地,拱手园林让后贤的心愿。南怀瑾在赠言中提到:“人如无贪,天下太平;人如无嗔,天下安宁。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做好事。”他经常用到此言,并刻有“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做好事”的闲章,用于自己书赠他人的作品,传递自己的人生理念。然而,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自己身后衣冠文物却无法很好转移给后人,或留给公众瞻仰。
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做好事。搁笔之时,我们期盼政府有关部门能积极参与其中,主动帮助理顺关系,让南怀瑾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在神州大地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再现辉煌,让诚实守信的中华文明流芳百世。
转载自:东方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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